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民 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疾控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 管支局、烟草专卖局,省直有关部门,海南医科大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3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健康中 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 年)的通知》 (国卫医急发〔2023〕30 号)文件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海南 省卫生健康委等 15 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健康海南行动——海南 省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2024 年 7 月 18 日
关于印发健康海南行动——海南省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