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实施2018年度年检,目前已对第一批全国性社会团体(共556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为加强年检的监督效果,提高年检结论的权威性,现对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7天(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
传 真:5812407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406-5
邮 编: 100006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