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现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项目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低保之低保有指标吗》、《低保之和李明一起办低保》、《低保之如何核查收入与财产》、《低保之子女不赡养能否纳入低保范围》、《临时救助政策》和《特困救助供养政策》等7集动画宣传短片,每集宣传片时长约2分钟,计划播放半年时间。
二、资金来源
省财政2019年度预算批复资金。
三、采购方式
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结合《海南省民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琼民办函〔2019〕6号)有关要求,按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性质、宣传特点、受众人群覆盖和工作需要,此次采购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供服务方拟定位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是在国内和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新闻媒体,覆盖区域遍及全省,收视率较高,受众广泛,是全省性主流媒体广播电视运营机构,符合单一来源的特征要求。
四、公告时间
3个工作日
五、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供应商资质条件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
(二)采购内容
在省电视台播放7集动画宣传短片,每集宣传片时长约2分钟,计划播放半年时间。
(三)其他要求
1.救助动画宣传片版权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外传。
2.对动画宣传片进行后期制作需征得省民政厅同意方可进行。
六、采购(项目)实施工作计划
1.编制采购方案,组织采购小组评议,并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论证。
2.向厅长办公会议提交采购方案审议。
3.召开采购评审会,经采购小组与服务供应方协商,明确服务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时间和价格。
4.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开展项目服务。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春光,65328322。
现将本次采购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采购内容存在异议,请向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3日至27日(共3天)。
监督电话:(0898)6532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