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福康工程”项目所需的货物,组织询价,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名称:海南省“福康工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2.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1 | 手杖 | 12 | 副 |
2 | 三脚手杖 | 29 | 副 |
3 | 腋拐杖 | 10 | 副 |
4 | 普通轮椅 | 13 | 台 |
5 | 坐便轮椅 | 13 | 台 |
6 | 高靠背轮椅 | 5 | 台 |
7 | 电动轮椅 | 8 | 台 |
8 | 护理床 | 8 | 张 |
9 | 防褥床垫 | 10 | 张 |
10 | 坐便椅 | 6 | 张 |
11 | 站立架 | 3 | 台 |
12 | 助行器 | 19 | 个 |
13 | 儿童助行器 | 2 | 个 |
3.预算金额:185128元(包含货物价款、“彩票公益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印制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指定安装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8号)和省民政厅《海南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要求,为推动我省“福康工程”(在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部门为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及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具;从此类人群中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并进行康复训练)项目实施,对筛查208名受助对象进行筛查,对筛查出的127名受助人员所需的拐杖、轮椅、护理床等138件辅助器具进行采购,及时发放配置。
二、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招标单位需提供信用证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货物样品,如无法提供样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
(二)商务要求
1.提供货物质量保质期为一年,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要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
2.采购货物为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康复辅助器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出厂合格证明。
3.中标供应商逐户配送受助对象所需求的各类辅助器具,并填写《“福康工程”康复辅助器具发放签收表》、粘贴“彩票公益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和拍照留存。
4.中标供应商通过适当形式,对货物接收对象进行合理必要的操作使用指导,确保采购器具正常使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由有意向单位根据公告要求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传真电话:65358909)并电话确认收到(报名表附后)。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后邮箱收取。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由供应商派代表亲自前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民政厅报送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超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65358909
海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3日
海南省“福康工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报名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单位性质 | 负责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