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直属各单位,各 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等 18 部门《关于加强社
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开展 2020 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线上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民政部门未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未获得社 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民政干部、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 市县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 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民 政相关领域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从 10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首批培训从 10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5 日。
三、培训方式
学员通过企业微信APP,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学习社会工作专业课程。
四、培训时长
学员须按时完成 120 课时的学习,由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颁发学习时长证明和结业证书。
五、课程安排
课程 | 主题 | 课时 |
社会工作通识教育 | 社会工作价值观及伦理守则 | 3 课时 |
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对中国专 业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影响 |
3 课时 | |
社会工作的本质与社会机构 | 3 课时 |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3 课时 | |
个案社会工作 | 3 课时 | |
小组社会工作 | 3 课时 | |
社区社会工作 | 3 课时 | |
需求评估 | 3 课时 | |
服务评估设计与成效体现 | 6 课时 | |
社会工作督导 | 6 课时 | |
社会工作行政 | 3 课时 | |
社会工作研究 | 2 课时 |
社会工作发展与实践 |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 | 3 课时 | |
政策视角下的需求评估与民政资源整合 |
3 课时 | ||
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 | 9 课时 | ||
公共危机下的社会工作服务 | 3 课时 | ||
社工应掌握怎样的心理学 | 6 课时 | ||
志愿者服务管理 | 3 课时 | ||
禁毒项目策划、管理与评估 | 3 课时 | ||
禁毒工作者的使命与角色 | 3 课时 | ||
从个案救助迈向社区实践 | 3 课时 | ||
优势视角下的个案管理 | 3 课时 | ||
考前培训 | 助理社工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8 课时 |
社会工作实务 | 8 课时 | ||
中级社工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8 课时 | |
社会工作实务 | 8 课时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8 课时 |
六、报名流程
(一)学员登录 https://www.wjx.cn/jq/94655904.aspx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应信息,获取学习账号。学习名额为 1 万人,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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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注册登陆五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后台邀请学员加 入“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学习群,并发送邀请短信。
(三)收到短信后,学员下载企业微信手机端或电脑端。按照下列程序加入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企业微信平台:“登录企业微信客户端→选择‘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填写个人真 实姓名→加入成功”。
(四)学员加入后,工作人员会发送“继续教育课程学习指 引”图文版与视频版,学员根据指引开始课程学习。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广泛动员相关 人员参训。各市县民政干部、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工作 行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须参加首批培训并在11月15日 前完成培训,并持续组织其他人员在一年内完成培训,争取做到 各地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相关人员轮训一遍。
(二)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确保参训 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习任务。我厅将对本次参训情况 实时统计,视情对参训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的进行通报。
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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