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推动省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省级社会组织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决定遴选一批省级社会组织观察点(以下简称“观察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遴选省级社会组织工作观察点,搭建全省社会组织交流展示与服务平台,多维度、多领域展示我省社会组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发挥的独特优势和独特作用,促进各领域社会组织之间交流,扩大对外交往合作,培育发展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引领示范作用好的省级品牌社会组织。
二、遴选范围
在海南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成立、按时参加年检且运行状态正常的省级社会组织。
三、遴选标准
(一)党组织功能健全,党建引领作用突出。
(二)内部管理规范,社会公信力强,服务会员单位、会员意识好。
(三)干事创业信心强,制定有短、中、长期工作规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列入观察点:
1.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以上等级的;
2.曾获得省、国家以上表彰的;
3.在行业或特定领域内发挥枢纽或龙头作用的社会组织;
4.被行业管理部门确定为赋权单位的社会组织;
5.对外参加国际性合作交流的;
6.新领域、新业态社会组织。
四、遴选办法
由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省级社会组织自荐等方式进行遴选,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确定观察点名单,并在省民政厅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五、观察内容
本着“无事不扰,有事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工作管理和业务活动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帮扶支持,打造社会组织学习交流与培训的新阵地,引领社会组织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观察内部治理情况。观察社会组织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有效运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内容。
(二)观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观察社会组织在规范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培育人才队伍、成立矛盾调解机构、参与制定行业法规、招商引商、参与乡村振兴、服务稳岗就业、参与基层治理、建言献策等方面经验做法。
(三)观察对外合作交流情况。观察社会组织在参加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服务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情况。
对列入观察点的省级社会组织,将优先安排各类相关培训、交流活动,定期总结其成功经验做法向国家、省级有关媒体推送。结合观察情况,在海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适当加分,并在开展的省级优秀社会组织、优秀社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等相关表彰、表扬、评选活动中给予倾斜。
六、工作安排
(一)明确省级社会组织观察点名单(2024年1月中旬-2月中旬)
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参加观察点社会组织名单,没有纳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范围的社会组织可以进行自我推荐。省民政厅根据年检年报、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初步明确观察点名单,并在省民政厅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组织开展观察(2024年4月-12月)
1.组织工作情况报送。纳入观察点的社会组织按照观察内容每季度向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报送一次管理和业务工作情况,开展重大业务活动的可随时报送。
2.安排走访调研。省民政厅根据观察点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走访调研,面对面进行交流座谈,统筹协调解决问题。
3.组织业务培训。根据社会组织管理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社会组织法规制度宣讲,下发社会组织法规汇编,推荐优秀观察点单位交流经验做法。
4.定期跟踪辅导。根据观察点工作情况,对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链接相关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三)总结提高(2024年11月)
对年度优秀观察点,予以授牌,召开现场交流会,入选单位作经验交流分享。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限。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名单请于2月6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附件1)。
各社会组织自荐表请于2月7日前报送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省孵化基地汇总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附件2)。
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nsfujd2024@126.com。
(二)联系方式
1.省民政厅:海口市海府路59号;联系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甘新旗;联系电话:65346610。
2.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海口市青年路5号福利大厦三楼;联系人:蓝琪琪;联系电话:65301197。
附件:1.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表
2.省级社会组织申请工作观察点自荐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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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