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社会散居孤儿现状调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会散居孤儿现状调查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的保障工作,开展本次社会散居孤儿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各市县社会散居孤儿的资金发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和关爱服务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省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预算金额:9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7.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实地入户走访100名社会散居孤儿,通过入户核查、实地查看,资料查阅、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核查,了解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就学、就医、心理健康、违法犯罪等实际情况。
2.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查200名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就学、就医、心理健康、违法犯罪等实际情况。
3.组成专家组对核查情况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形成核查情况报告一份。
4.项目提供方做好儿童信息保密,有关核查和研究成果归省民政厅所有。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6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四、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3.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0898-65395263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3月22日